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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兴“一考三评”考准考实干部实绩
信息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更新时间:2013-05-17 09:49:20
近年来,浙江省长兴县全面探索推行以“实绩考核、群众评议、领导评价、部门评议”为主要内容的“一考三评”考核办法,有效考准考实干部业绩,不断提升乡镇领导干部队伍执行力。
“一考三评”年度考核中,实绩考核占30分,采取倒扣分的形式,只要在综合考核中出现扣分项,直接扣去分管领导的折算分值。群众评议占30分,结合年终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议进行测评。领导评价占25分,由县领导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乡镇主要领导对班子其他成员进行分等次评价,并折算出评价分。部门评议占15分,由条线上部门对乡镇领导进行评价打分。
年终根据实绩考核、群众评议、领导评价、部门评议的综合得分,在全县范围内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同类排名中列前10%、连续两年排名中列前15%的,直接纳入正职后备干部人才库;对列后5%的,进行诫勉谈话,责令整改提高;连续两年列后5%的,经考察确实不胜任的,进行相应的免职或调整。对列后10%的,在一年内的干部调整中不考虑提拔任用或转任重要岗位。
(文章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2013-05-15 02版:组织工作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