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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永新以业绩排位定组织提名
信息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更新时间:2013-01-22 15:03:31
近年来,江西永新县坚持“以业绩排位定组织提名”的选人用人导向,综合运用考核结果,完善干部初始提名方式。
在干部年度考核中,该县采取百分制量化考评,计算出每名被考核对象的年度工作业绩量化得分后,以班子为单位进行排名。在确定具体的组织提名对象前,先根据班子集体整体工作考核情况,设定好初步的提名资格,确定好提名人选产生范围。比如规定,由副职提任正职的,提名范围必须是近3年以来班子考核合计总分前6名的。在确定好提名人选产生范围的基础上,再根据干部个人的实绩量化考评情况和分管工作在省市县排位情况,设定好具体的提名条件。比如规定,副科级干部提任正科级干部的,原则上工作业绩量化得分必须在所在班子中列前3名,并且群众评价得分必须列所在班子前二分之一。通过“先定提名范围,再定具体提名人选”这一“两轮筛选”方式,有效保证了提名人选质量。
(文章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2013-01-21 02版:组织工作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