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命名表彰24个江苏省首批村级“四有一责”建设先进县(市、区),我县榜上有名,成为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区)。
近年来,我县紧紧围绕“有持续稳定的集体收入、有功能齐全的活动阵地、有先进适用的信息网络、有群众拥护的双强带头人、强化村党组织领导责任”目标要求,充分整合各方资源,全力推进村级“四有一责”建设。全县所有村(居)基本达到“七室两超市一广场”配置要求,行政村通光缆,自然村通宽带、通有线电视覆盖面积达100%,村级信息网络和信息资源得到有效整合。
按照江苏省村级“四有一责”建设先进县考核办法要求,我县高标准推进村级“四有一责”建设,不断做好“三农”工作,巩固发展农业农村的良好形势。把村级“四有一责”建设与提高城镇化、信息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水平,与推进基层党建创新工程和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开展农村帮扶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加大投入、创新机制、统筹协调、强力推进,加强了全县农村基层基础建设,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我县还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和推动产业发展,特别是增加农民收入结合起来,采取资金帮助、政策扶持、科技扶持、信息扶持、项目扶持等措施,不断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加快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十二五”期间,全县共投资8152万元,扶持63个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严格控制和化解村级债务,“十二五”期间全县127个经济薄弱村签订偿债协议书9985份,共化解村级债务4733.48万元。同时,发挥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功能,切实抓好综合服务、运行管理和功能拓展,为群众提供更为便捷和更加优质的服务。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与壮大,拥有群众所拥护的优秀组织领导是保障。在提升村党组织特别是书记队伍素质能力方面,我县不断完善村书记培养选拔、激励保障、教育培训监督管理机制和目标管理制度。紧紧围绕村级换届选举,选拔了一大批思想政治素质好、熟悉农村基层工作、对待群众有感情、服务群众有本领的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的思想素质和发展能力逐步增强。各村全面推行“阳光党务”,建立健全村务监督体系,民主自治机制不断完善,“美德文化墙”“美德农民”培育等做法的深入推广,使得全县各村镇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村党组织建设得到显著增强。
(信息来源《东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