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2024年 05月 08日 星期三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组工要闻
安峰镇向党员干部亮追责“红牌”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2015-03-25 18:36:42

“有了追责‘红牌’的提醒,再也不用担心党员干部们不把我们反映的问题当一回事儿了!工作效率高多了!”这是安峰镇实施向党员干部亮追责“红牌”后,当地许多百姓所流露的心声。

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提高行政效能,强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有效落实,今年以来安峰镇采取新举措,组建专项督查组,在全镇范围内向班子成员、驻村人员、机关站所工作人员、26个行政村的村主职干部亮起追责“红牌”。这一新政策在工作中究竟是如何实施的?会不会“雷声大雨点小”?带着问题,记者走进安峰。

画“底线”,让责任不落空

2月初,该镇党委、政府出台并实施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将责任追责“红牌”明确划分为“五种行为,十二条款”。五种行为主要包括中心工作无进展、重点项目无突破、民生问题无落实、常规工作无作为、惠民服务无举措。同时还列举出可以发放追责“红牌”的具体条款,比如:条线工作未能达到年初制订的序时进度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两次则予以负责人警示提醒,并由条线负责人在班子会上解释;镇党委政府明确列出的年度重点工作推进中,连续两次未达到序时进度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视情给予一定经济处罚;因民生焦点、热点问题没有及时发现,给全镇信访稳定工作带来影响的,对驻村干部、村两委负责人,报请县组织人事和纪检部门予以处理。

该镇以严格的制度作为亮追责“红牌”政策实施的有力保障,各项规定直指危机感、责任感缺失的党员干部,促其做到“有为”而不能“无为”,进一步规范和约束了党员干部的行为。

亮“红牌”,使执行更到位

据悉,该镇的专项督查组由镇纪委、党政办、组织、人大等多部门共同成立,以“五种行为,十二条款”为督查重点,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全镇各部门、各单位、各村部明察暗访,通过现场记录与群众反映,掌握党员干部各项规定执行落实情况,强化问责追究。

“党员干部上班期间或是在工作场所从事娱乐性活动影响安峰形象的,或者被百姓投诉有‘吃、拿、卡、要’或故意刁难行为的,一经查实,必亮‘红牌’。”专项督查组的纪检委员、财政所所长赵小新告诉记者,该镇对被亮追责‘红牌’的人,采取提醒、诫勉谈话、警告等方式进行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将报请县组织人事和纪检部门予以处理,确保党员干部在履职行政中“敢为”而不敢“乱为”。在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凡被亮追责“红牌”的个人,当年不得参加评先评优活动;部门负责人受到责任追究的,该单位及其本人当年不得参加评先评优。

谋长效,转作风无止境

提到亮追责“红牌”政策实施后的感受,该镇农机中心工作人员曾桂华连连感慨现在工作一点也马虎不得,不过,他也认为实行这个政策是件好事:“亮‘红牌’让我们很有危机意识,提醒我们时刻注意党员干部的身份,树立自身形象,改进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整个部门的工作效率都提高了不少。我们让百姓满意了,反过来,工作也就更容易推进了。”

采访中,村民们对实行亮追责“红牌”政策也纷纷表示赞同与拥护。在工作中,一些党员干部工作推诿、扯皮、不得力,有的够不上违法违纪,如果不采取必要措施,势必会阻挠工作的推进,而亮追责“红牌”政策则是给这些“不健康”的党员干部给打了一剂强力针。大稠村的村民朱立宝告诉记者:“以前我们反映一些服务单位为民办事有拖拉、和稀泥的小问题,改进效果不明显,工作推动没动静。现在有‘红牌’帮着提醒,让党员干部更加重视这些问题。”

在该镇的自来水改造过程中,不少村民反映镇自来水厂停水多天,水质不好的问题。镇分管领导很快就召集驻村干部、水务站、自来水厂负责人,赶赴各村,与村两委干部一同实地勘查、上门走访、逐项商讨解决办法,保障群众生活用水畅通和安全。

该镇向党员干部亮追责“红牌”,建立预警管理机制,无疑是促使党员干部对权力有了敬畏,对责任多了担当,对行为规范多了些认真的态度,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全镇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服务效能,让更多的成效惠及百姓。

“锣鼓既然敲响了,就要结结实实地打下去。”该镇党委副书记胡海燕对亮追责“红牌”的政策有自己的见解,“这项政策也是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回头看’,没有有效的监督就没有工作的动力,党员干部们不再高枕无忧,不敢怠慢,才能踏实的为老百姓办实事!”

(信息来源《晶都网》)

 

友情链接
人民网        新华网        共产党员网        共产党新闻网        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先锋        连云港市政府网        连云港党建网        东海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