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工要闻
我县为建国前老党员发生活补助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2015-01-20 18:54:59
近日,我县对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生活补助金,全县408位老党员共获补助142.87 万元。
为提高老党员生活质量,进一步体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县财政对符合条件的老党员发放生活补助金,根据标准,抗日战争期间入党的老党员每人每月享受生活补助395元,解放战争期间入党的老党员每人每月315元,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每人每月100元。
(信息来源《晶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