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综改办通报了全省2013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绩效综合评价结果,东海县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成绩突出,项目建设成效显著,再获省奖励资金80万元,连续4年获得省综合评价一等奖。
近年来,东海县把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作为建设新农村的重要抓手抓实抓好,先后印发了《东海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意见》《东海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评先创优实施意见》等10多个规章制度,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对象、奖补标准、奖补资金管理使用、村民筹资筹劳、奖补项目的实施等多个方面作了明确规定。成立了由县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农工办、财政局等10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奖补工作领导小组,村级组织也明确了相关负责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司其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的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机制,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解决“一事一议”建设中“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等问题,东海县还首次打破过去由政府主导项目建设的传统模式,把项目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和评判权完全交给群众,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由村民委员会1/3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合提出,并严格按照“村干部提议、理财小组审议、村民代表评议、村民代表决议”的程序优选奖补项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立什么项目、干什么事、如何办,由农民说了算。
近年来,全县召开一事一议项目会2300多次,参加议事的干部群众达50万人次,群众提出项目3200多项,从中筛选出892个项目组织实施。为确保群众优选的 “一事一议”高质量的建成,东海县建立了县财政局、乡镇财政所、县委农工办、乡镇农经站、监理公司和村民监管员“六方联动”的监管机制,采取“一看、二听、三查”的方式,定期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否经过规范议事程序、项目质量是否符合协议标准等进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对不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坚决做到验收人员不签字,财政不拨款,在责成施工单位返工的同时,进行公开通报。自2009年东海县推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以来,东海县共投入资金1.9亿元,其中,财政资金12666万元,村集体资金1237万元,群众自筹资金4220万元,民间捐资897万元。共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989个, 项目涉及村内户外水泥路712条,桥涵闸等小型农田水利项目193个,村庄道路绿化等环境整治项目81个。
为最大限度延长项目使用寿命和发挥最大效益,东海县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明确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所有权。全县凡实施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村,村村都做到了道路项目有护路员、绿化项目有护林员、亮化项目有看管员,并层层落实了项目管护责任制。连续5年1.9亿元真金白银的投入,解决了农民群众长期以来迫切需要解决但又没有能力和条件解决的民生事项,给农村带来了天蓝、水清、环境美的喜人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