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工要闻
离任村干部困难补贴标准提高
信息来源:今日东海 更新时间:2012-09-21 15:20:14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完善村干部激励关怀机制,我县在逐步提高现任村干部报酬的前提下,日前出台了《关于下拨2012年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的通知》,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全面提高全县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最低标准。
据了解,按照省委《关于做好关怀帮扶激励离任村干部工作的意见》,我县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增加生活补贴100元。调整后的具体标准为:担任村“三大员”职务累计20年以上,离任时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职务的,每人每月分别为300元、280元、260元;15年至19年的,每人每月分别为280元、260元、240元;10年至14年的,每人每月分别为260元、240元、220元。这次调整涉及全县24个乡镇(场、开发区)的离任村干部1107人,累计发放财政资金335.84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