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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上半年人才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 发表时间 : 2016-07-06 08:08:07 * 浏览 :

     

    2016年上半年人才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县科技局
    上半年人才工作情况
    近年来,县科技局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落实人才强县战略,把人才工作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大力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引进,不断完善人才管理机制,积极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今年以来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优化人才政策环境。一是在《关于深化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东委发〔2012〕93号)基础上起草修改,制定科技创业相关政策,支持科技人员在职或者离岗创业。目前已拿出初稿,近期将征求意见。二是通过科技创新劵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开展合作,上半年兑现科技创新劵53.69万元,组织51家企业申报2015年度科技创新券,共获批2015年度科技创新券104.68万元。三是科技奖励有新突破。我县两项科技成果获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我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水稻丰产精确定量栽培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和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导体及光通讯用超纯石英砂产业化项目荣获三等奖。12项科技成果获2015年度连云港市科技进步奖,获奖数量、等次居四县区之首。其中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陈士斌入围2015年度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是我县首次入围此类奖项。
    2、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组织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22项,引进各类科技人才40多人,其中申报省“双创人才”计划资助11人,申报省双创博士计划1人、科技副总计划6人。组织申报省、市科技创业大赛25项。
    3、深化政产学研合作。开展企业需求调研,已将企业的技术人才需求汇集成册,新建校企联盟10家。目前已开展技术需求调研入库工作,已举办产学研对接活动2次,组织企业参加各类产学研活动2次,遴选发布高校技术成果80项,签约产学研合作项目累计10项,实施产学研联合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0项。
    4、推进平台载体建设。一是推进硅产业科创中心建设,成立硅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前往中科院硅酸盐所、技物所、光机所、过程所、半导体所、省产业研究院、南工大等科研机构调研,完成科创中心筹建方案,在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上讨论通过。二是推进产业孵化创业载体建设。加快高新区、开发区及科教园区创建省(市)孵化器(创业中心)工作,新增孵化面积2.3万平方米,启动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众创空间备案。
    下半年人才工作安排
    1、深化产学研结合。完善出台产学研资金管理办法,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县级项目要向产学研合作倾斜。坚持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相结合,继续加强与中科院、中国农科院、辽宁工业大学的联系合作,拓展江苏师大等一批新的战略合作关系。合作建立区域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与合作交流平台,以合作促创新、助发展。全年组织、参加大型产学研活动2-3次,促成10家企业和高校院所建成校企联盟。
    2、建强平台载体。一是加快硅产业科创中心建设,围绕创新资源和创新人才集聚,重点引进中科院上海技物所、北京过程所等战略合作方,同时利用科技部东海人才工作站有利条件,积极对接科技部人才中心,组建科创中心技术专家委员会、遴选科创中心执行主任,加强资源整合,年底初步搭建科创中心运行框架。二是推进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建设。支持园区利用闲置厂房、孵化载体等发展众创空间,鼓励民营企业创办众创空间,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孵化平台。计划制定鼓励孵化器、众创空间发展政策意见。
    3、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实施“智慧科技工程”,对科技服务资源进行整合集成,完善企业需求库、科技专家顾问库和项目资源库。形成集数据共享、文献档案、项目管理、企业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企业开展各类知识服务提供保障。建立企业人才需求信息库、技术需求信息库和高校院所科研资源信息库,定期维护分析,实行动态监测。
    4、进一步强化科技人才支撑。一是按照县组织部门招引人才相关实施意见,对来东海创新创业的各类人才在科技开发、技术成果转化上给予帮扶。二是强化政策落实,按照《科技成果转化法》和《条例》,向科研人员倾斜,加大对科研人员奖励扶持力度。三是依托江苏省硅材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重大创新平台、企业研究院等载体,搭建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的人员互派、交流和培养的平台。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和持续创新能力的领军型战略企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