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边经验
新疆昌吉州 干部行为不良要记负面分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2015-02-08 17:19:07
去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强县级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提升县级干部自我约束能力,新疆昌吉州推行县级干部负面积分制管理。
该州结合年底干部德的反向测评相关内容,从日常工作到生活,从“八小时内”到“八小时外”,对县级干部从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四个方面36种行为的反面进行具体细化。对有各种不良行为表现的干部,根据不良行为相对应的分数,逐条进行负面记分,并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建立个人负面积分档案,同个人档案一起管理。县级干部负面分在6-12分之间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12-24分由组织部长进行约谈,24分以上的分情节予以辞职处理。
(《中国组织人事报》,2015年2月6日,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