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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城阳区出台新时期党员行为规范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2014-11-16 14:34:43
日前,山东青岛城阳区正式发布《城阳区新时期党员行为规范》,以不到700字的篇幅,用通俗易懂、凝练概括的语言,对新时期党员应知应做进行了框定,对易犯易错行为进行了约束。
该区组织开展“新时期党员标准”大讨论活动,全区1892个基层党组织以党支部(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党员和部分群众代表,共提出意见建议3700多条,由区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汇总整理成10条新时期党员行为规范。各单位结合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逐条学习和解读“行为规范”,让广大党员入脑入心。对照检查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将“行为规范”作为对照检查的参考内容,查找自身问题和不足,列出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引导广大党员把“行为规范”作为行为准则,充分发挥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中国组织人事报》,2014年11月13日,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