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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余市分领域制定党员日常行为规范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2014-10-07 08:04:19
日前,江西新余市针对机关、农村、社区等领域党员的不同特点,分类制定了“十带头、十不准”党员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转思想、改作风。
该市分类制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农村、社区、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企业等5个领域党员日常行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党员不准出入私人会所、涉足不健康娱乐场所,上班时间不准炒股、网购、玩游戏、随意离开工作岗位等;农村党员不准参与拉票贿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虚报冒领和截留侵吞支农惠农资金及征地补偿款等;社区党员不准涉及参与组织煽动居民集体上访、发布传播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政治言论等;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党员不准随意更改办事程序,不准推诿扯皮等;企业党员不准违规泄露客户信息或利用客户信息从事非法活动、进行商业贿赂,非法占有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等。
(《中国组织人事报》,2014年9月29日,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