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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旬邑县给干部动议立规矩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2014-05-15 18:23:29
近年来,陕西省旬邑县以规范干部调整动议权为突破口,探索有力措施,为选人用人把好第一道关口。
该县规定在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机构变更或撤销需要调整干部、根据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需要调整干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重大问题需要组织处理等五种情形下,方可提出干部调整动议。县委组织部根据干部调整动议的程序、频率和规模,提出干部调整动议初步方案,经县委书记与副书记、组织部长、纪委书记共同酝酿讨论,确定干部调整动议方案。
为防止临时动议等现象发生,该县出台多条纪律,包括一年内动议调整干部不得超过6次;一次性动议调整干部一般不超过30人,或在两个月累计调整干部不超过40人;每个乡镇动议岗位数量不超过领导职数的三分之一,每个部门动议岗位数量不超过领导职数的二分之一,等等。
(《中国组织人事报》,2014年5月14日,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