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边经验
江苏常州市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自查自纠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2014-01-27 08:33:25
近期,江苏省常州市在县处级领导干部中开展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保证承诺,提醒督促县处级领导干部严格履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并结合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查自纠。
市委组织部下发通知明确规定,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在本人及家属操办婚丧喜庆、进行营建、买卖、出租、集资建房等事项前,必须报告市委组织部。报告时,必须书面写清报告人基本情况、时间、地点等,并对报告事项是否违反廉政纪律、是否存在漏报瞒报作出保证承诺。利用领导干部电子信息档案平台,对事前报告和年底集中报告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对事前未说明、未报告的,事后证实确有此情者,或前后报告不一致的,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地核查,违规情况一旦查实,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中国组织人事报》,2014年1月24日,02版:组织工作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