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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市十项制度提升新发展党员质量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2013-12-23 17:21:04
近日,江苏淮安市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十项制度的意见》,提出完善和实行发展党员计划报批、集中票决、全程公示、材料预审、素质测试、全程记实、亲属回避、组织提醒、考核评估、责任追究十项工作制度,进一步严明责任、严格程序、严肃纪律,提升新发展党员质量。
每年初,在发展党员计划自下而上逐级申报、自上而下逐级审批的基础上,市委组织部下达全市年度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在组织推优、确定发展对象、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环节中,必须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产生决议,畅通党员表达个人意愿的渠道。票决结果必须及时进行公示,并对公示主体、内容范围、时限要求、地点途径、举报受理方式等进行明确界定。市、县(区)委组织部还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理论素质调查测试。
按照“一人一档、一事一记、一步一审”的规范要求,对发展党员工作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情况进行详细记载,实行全程记实。针对以往发展党员中出现的“近亲繁殖”问题,要求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直系亲属申请入党的,在其召开吸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时,上级党组织要派员到场指导。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置。
(《中国组织人事报》,2013年12月20日 ,05版:基层党建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