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边经验
天津河东区德行测评不佳者取消任用资格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2013-09-11 11:54:14
近年来,天津市河东区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突出德的优先地位,不断探索创新德的测评方式,着力把德行好的干部选上来、用起来。
该区坚持全方位、多方式评德。制定实施了《关于考察对象德的专项评价办法》,规定个人述职要述德,民主测评要测德,个别谈话要谈德,民意调查要了解干部在百姓中的口碑。同时,把考核干部在关键时刻、重要事件中的表现作为考核干部德的主要途径。注重运用审计、个人事项报告、信访举报等相关信息,全面掌握干部德的真实情况。健全完善了干部监督员队伍,通过“明察暗访”,及时听取群众对干部的意见、舆论评价和社会反映。
办法规定,凡拟提拔对象,在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组织考察环节,必须对其德进行专项测评,并建立“2+14”测评模型,对干部的德进行量化分析。该区从对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两大方面,把德行测评细化为政治素养、廉洁自律、重要事件中的表现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等14个子项目,进行量化测评。对德的总体评价“一般”、“较差”两项比率合计超过三分之一的干部,经组织考察认定,取消该考察对象拟提拔任用的资格。
(《中国组织人事报》2013-09-11 02版:组织工作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