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边经验
浙江余姚市建立村(社区)干部任职激励金制度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2013-08-15 09:47:56
近日,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村、社区干部的正向激励,引导其树立“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价值理念,浙江余姚市在全市建立起行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任职激励金制度。
该市规定,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的任职激励金采用在任职期间按有关规定经考核评议后逐年积累,到退任年龄后每月以历年积累的实际年金总数为标准享受。同时,明确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标准年金为每年50元,村(居)委会主任的标准年金为每年40元。
据初步统计,该市到60岁退任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约有10%任职在20年以上,表现都比较优秀,如果每年考核评议后的实际年金按标准年金的90%计算,在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基础上,人均每月可再享受1000元左右的任职激励金。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平均任职12年,如果每年的人均实际年金按标准年金的80%进行计算,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退任后,人均每月可享受任职激励金500元左右。
该市还专门明确了任职激励金享受的限制性规定。包括当年受到党内警告及以上党纪处分、行政警告及以上政纪处分,或者受到行政、治安处罚的,不计算积累当年年金等情况。
(《中国组织人事报》2013-08-14 05版:基层党建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