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云南省1.2万多个行政村将进行村“两委”换届选举。日前,云南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针对村“两委”换届提出“六不准”和“六严禁”纪律要求。
对于农村党员干部,要遵守“六不准”,即:不准从事参与或指使他人操纵选举、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不准以贿赂、欺骗、威胁、暴力、伪造选票、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妨害党员或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准寻衅滋事,煽动群众上访、闹事;不准用诬告、造谣、诽谤等手段对参选人进行恶意中伤;不准利用亲戚朋友、宗族宗派、宗教、黑恶势力等各种关系拉帮结伙,搞非组织活动;不准换届后不交账本、毁灭账册等情况发生。
对于参与组织指导换届选举的工作人员,要遵守“六严禁”,即:严禁利用任何手段对村“两委”换届工作施加影响和干扰;严禁擅自简化、变通或颠倒选举的法定程序、环节和时间,随意变更候选人、伪造选举文件、篡改选举结果;严禁帮助家族成员或亲属朋友采取任何方式和手段拉票贿选或以其他方式干扰选民投票意愿;严禁出席任何与村“两委”换届有关的宴请或接受任何与村“两委”换届有关的礼品;严禁参与或鼓动基层党员和群众上访;严禁进行负面宣传或参与影响村情稳定的非组织活动。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推行全程签字制度,对重点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涉及换届问题的举报即来即查,对严重违反换届纪律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为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云南省于2月18日正式启动全省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并于3月底全面完成此项工作。不经过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原任村干部不得参加换届选举。
(文章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2013-03-27 01版:要闻 版)